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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南京。一名七旬老人在南京外秦淮河野泳,过往游船、画舫接连躲闪避让,十分危险。南京市水上公安局内河派出所秦淮河应急救生屯兵点警力发现后果断救其上岸。 水上公安局提醒:野外游泳极易发生溺水,且许多自然水域有船舶通航,危险系数大大增加。夏季天气炎热,请广大群众远离野外危险水域,游泳一定要选择正规游泳池。
户外“野游”事故频发 新疆地广人稀、景色奇美,被许多“驴友”称为“户外天堂”,与内地相比,新疆人组队或自助“野游”的机会和去处也更多。“野游”造成的意外事故因此频频发生,相关部门也为此付出了很大代价。
为了整治类似旅游乱象,四川相关部门此次发布《通知》,着重强调未开发开放区域不能成为“野游”法外之地,这等于给广大游客套上了规范的 ...
这是我省首次由政府对野游活动组织者进行追偿,也是我省首次由“驴友”和野游活动组织者全额承担救援费用。 据了解,省应急管理厅对此类救援 ...
2024年10月,为整治“野游”乱象,黄山风景区成立工作专班,通过增设物理隔离,加固防护栏、隔离网,在违规进山路线沿途设置多处警示牌、语音 ...
也就是说,当事人“野游”溺亡跟景区管理者无关,其无需为此事承担什么责任。 然后,就是其他21名同行驴友,究竟要不要承担责任呢? 民法上有一个“自甘风险原则”——已经知道有风险,而自己自愿去冒风险,那么当风险出现的时候,就应当自己来承担责任、承担损害的后果的原则。
5月18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山西晋城陵川县一户外徒步线路有驴友坠崖。 19日上午,有知情人表示,该驴友身体没有大碍。当地夺火乡政府工作人员 ...
相信这种追偿会渐成趋势,任性野游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批判,其必须承担的后果会更加明确。而这也会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想到高额的罚单,任性野游的冲动自然会收敛一些。 不过,这当中也需要做一些区分,并非所有的野游都带有恶意。
从一些野游被追责的情形来看,大多发生在知名景区或是自然保护区,当事人都存在一种故意,即绕开开放区域,刻意寻求刺激,或者仅仅是为了逃票。这些地方风景绝胜,自然会吸引更多的野游者前来,而景区也承担着不小的管理成本。
7月12日晚,一名中年男子,在丰台区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内的小龙河不幸溺亡。7月15日,记者重返现场时看到,河边已拉起警戒线,并设置“水深危险请勿靠近”的警示牌,保安人员也在现场值守。但仍有不少市民对此置若罔闻,不听劝阻执意下水野游,更有野泳者反怼记者: ...
原标题:“野游”游客被追偿,公共资源不可能无限为冒险兜底 据安徽黄山风景区管委会4月17日发布的消息,黄山景区公安局在今年清明节成功救援一名“野游”进山迷路的游客,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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