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经过调查,郑瀚的行为被认定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厦门证监局决定对郑瀚处以4万元罚款,郑瀚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国库。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宇通重工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