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部分收入及成本跨期。 共进股份海外业务收入确认政策与实际执行不一致,有关验收信息获取不及时,导致部分收入及成本跨期,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014年)》第十九条的规定。
2月20日,北京西城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结合典型案例进行释法:公司减资时,股东对公司是否通知已知债权人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关联公司之间构成人格混同、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的,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注销前自行清算时,未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的,清算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