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浏阳的张先生与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的一场民事诉讼近日落槌,湘雅二医院应该为该院医生的诊疗过错担责,赔偿张先生因该院诊疗行为产生的全部损失共计57万余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 据近日披露的此案判决书,张先生身体并无任何不适,因常规体检发现“肝占位7天”,到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检查。医生怀疑是肝癌,但随后手术探查确认张先生只是患血管瘤、未见恶性肿瘤。医生却仍对张先生进行了抗肿瘤治疗,在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