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二审稿2月24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民营经济组织收取费用,不得实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罚款,不得向民营经济组织摊派财物。